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—— 筹划至开工建设前
一、向省教厅报学校办学规模。
依据教育部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,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㎡/人以上;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㎡/人以上。
二、向省教厅发规处报新校区建设论证报告。
人均占地面积(生均占地)、资金平衡。
三、省教厅同意后给省发改委报送《项目建议书》,省教厅给省政府报告后作正式批复。(20个工作日)
《项目建议书可委托专业工程设计公司完成》
四、根据批复后的《项目建议书》,申请办理平面规划和土地预审。
1、由专业公司做平面规划后,再做土地预审许可。
完成节能评估、水保、环境评估、可研报告
2、环评批复、可研批复。
五、上规委会决定出具用地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。
六、邀请设计院咨询,评议新校区总体规划咨询方案后提交规委会审定。